2007年度全国体育舞蹈比赛设项
组别 | 项目 | 项目 | 说明 | ||||
职业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 | ||||
职业新星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进入上届锦标赛职业A组决赛选手禁报 | ||||
准入条件:1、男女选手之一的年龄应在21岁以上(1986年及以前出生) 2、在校生不能进入职业组别。已经进入的选手可重新选择留在职业组或进入A组 3、进入职业组需进行注册申请 比赛舞种及顺序:1、职业组拉丁舞决赛舞种为C、S、R、P、J 2、职业组标准舞决赛舞种为W、F、T、VW、Q | |||||||
A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 | ||||
A组新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 进入上届锦标赛A组决赛选手禁报 | ||||
B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专业选手禁报 | ||||
B组新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专业选手禁报 | ||||
准入条件:1、A、B组男女选手之一的年龄应在16岁以上(1991年及以前出生) 2、职业选手禁报 3、A组为最高组别,向专业、业余选手开放 比赛舞种及顺序:1、A组拉丁舞决赛时单独展示舞种为R、J;即(踩点R)R、S、C、P、(踩点J)J 2、A组标准舞决赛时单独展示舞种为VW、Q;即(踩点VW)VW、W、T、F、(踩点Q)Q | |||||||
壮年A组A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职业选手禁报;男女选手均35岁以上(1972年及以前出生) | ||||
壮年A组B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W、T、VW/C、R、J);职业选手禁报;年龄要求同上;参加5支舞的选手不能兼报。 | ||||
壮年B组A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4支舞(W、T、VW、Q/C、R、S、J);职业选手禁报;男女选手1人45岁以上(1962年及以前),1人40岁以上(1967年及以前) | ||||
壮年B组B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W、T、VW/C、R、J);职业选手禁报;年龄要求同上 | ||||
常青组A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W、T、VW/C、R、J);服装按规定;男女选手1人55岁以上(1952年及以前),1人45岁以上(1962年及以前) | ||||
常青组B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2支舞(W、T/C、R);服装按规定;男女选手1人55岁以上(1952年及以前),1人45岁以上(1962年及以前) | ||||
青年A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职业选手禁报;舞伴中年龄较大者在1986年—1993年间出生。少年A组及以上年龄组别选手均可兼报。 | ||||
业余青年A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职业/专业选手禁报;年龄同上。要求同青年A组A级赛。 | ||||
青年B组A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舞伴中年龄较大者在1989-1991年间出生。 | ||||
青年B组B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W、T、Q/C、R、J);年龄同上。 | ||||
业余青年B组A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专业选手禁报;年龄同上。 | ||||
业余青年B组B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W、T、Q/C、R、J);专业选手禁报;年龄同上。 | ||||
少年A组A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舞伴中年龄较大者在1992-1993年间出生。 | ||||
少年A组B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W、T、Q/C、R、J);年龄同上。 | ||||
业余少年A组A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专业选手禁报;年龄同上。 | ||||
业余少年A组B级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W、T、Q/C、R、J);专业选手禁报;年龄同上。 | ||||
少年B组A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4支舞(W、T、Q、VW/C、S、R、J);规定服装、指定教材金牌套路,不得超越金牌指定步型;舞伴中年龄较大者在1994-1995年间出生。 | ||||
少年B组B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W、T、Q/C、R、J);规定服装、指定教材金牌套路,不得超越金牌指定步型;年龄同上。 | ||||
业余少年B组A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4支舞(W、T、Q、VW/C、S、R、J);专业选手禁报;规定服装、指定教材金牌套路,不得超越金牌指定步型;年龄同上。 | ||||
业余少年B组B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W、T、Q/C、R、J);专业选手禁报;规定服装、指定教材金牌套路,不得超越金牌指定步型;年龄同上。 | ||||
业余少年B组C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2支舞(W、Q/R、C);规定服装、指定教材银牌套路,不得超越银牌指定步型;年龄同上。 | ||||
业余少儿A组A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W、T、Q/C、R、J);规定服装、指定教材银牌套路,不得超越银牌指定步型;舞伴中年龄较大者在1996-1997年间出生。 | ||||
业余少儿A组B级赛 | 标准舞 | 拉丁舞 | 2支舞(W、Q/R、C);规定服装、指定教材银牌套路,不得超越银牌指定步型;年龄同上。 | ||||
业余少儿B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2支舞(W、Q/R、C);规定服装、指定教材铜牌套路,不得超越铜牌指定步型;男女舞伴均系1998年及以后出生。 | ||||
十项全能A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16岁及以上(1991年及以前出生) | ||||
十项全能B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16岁以下(1992年及以后出生) | ||||
业余十项全能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14以上(1993年及以前出生) | ||||
师生A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 | ||||
师生B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W、T、VW/C、R、J) | ||||
师生C组 | 标准舞 | 拉丁舞 | 2支舞(W、T/C、R) | ||||
技术等级比赛设项(专业组) | |||||||
铜牌12岁以下(1995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2支舞(W、Q/R、C) 14岁以下穿规定服装; 等级教材铜牌建议性组合,不得超越铜牌指定步法 | ||||
铜牌14岁以下(1995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
铜牌16岁以下(1991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
银牌12岁以下(1995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W、T、Q/C、R、J); 14岁以下穿规定服装; 等级教材银牌建议性组合,不得超越银牌指定步法。 | ||||
银牌14岁以下(1993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
银牌16岁以下(1991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
金牌12岁以下(1995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4支舞(W、T、Q、VW/C、S、R、J); 14岁以下穿规定服装; 等级教材金牌建议性组合,不得超越金牌指定步法。 | ||||
金牌14岁以下(1993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
金牌16岁以下(1991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
金星一级18岁以下(1989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服装无规定; 等级教材金星一级建议性组合,不得超越IDTA教材范围 | ||||
金星一级18岁以上(1988年及以前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服装无规定; 等级教材金星一级建议性组合,不得超越IDTA教材范围 | ||||
技术等级比赛设项(业余组) | |||||||
铜牌8岁以下(1999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2支舞(W、Q/R、C);规定服装;等级教材8岁以下规定组合,不得更改。 | ||||
铜牌10岁以下(1997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2支舞(W、Q/R、C); 14岁以下穿规定服装; 等级教材铜牌建议性组合,不得超越铜牌指定步法。 | ||||
铜牌12岁以下(1995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
铜牌14岁以下(1993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
银牌10岁以下(1997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3支舞(W、T、Q/C、R、J); 14岁以下穿规定服装; 等级教材银牌建议性组合,不得超越银牌指定步法。 | ||||
银牌12岁以下(1995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
银牌14岁以下(1993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
银牌16岁以下(1991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
金牌12岁以下(1995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4支舞(W、T、Q、VW/C、S、R、J); 14岁以下穿规定服装; 等级教材金牌建议性组合,不得超越金牌指定步法。 | ||||
金牌14岁以下(1993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
金牌16岁以下(1991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
金星一级18岁以下(1989年及以后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服装无规定; 等级教材金星一级建议性组合,不得超越IDTA教材范围 | ||||
金星一级18岁以上(1988年及以前出生) | 标准舞 | 拉丁舞 | 5支舞;服装无规定; 等级教材金星一级建议性组合,不得超越IDTA教材范围 | ||||
报项原则:1、技术等级比赛,选手禁止跨越本人年龄组参赛,选手年龄以2人中年长者为准。选手应持有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技术等级证书。根据参赛人数,按一定比例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2、原则上参加5支舞比赛项目选手不能兼报3支舞或2支舞比赛项目。但少年组以上年龄组别选手可兼报B组新星组比赛; 3、除16岁以上年龄(少年组以上年龄组别)选手可兼报A组、A组新星、B组、B组新星外,均不可跨年龄组兼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