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操舞字[2019]4号
2019年第十一届北京市体育大会健美操比赛竞赛规程
补充通知
各区体育总会(办公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更多的运动员参赛,为运动员提供更多的比赛机会,考虑到今年推出的竞技健美操年龄一组和预备组《2019-2021年健美操运动员规定动作》用于比赛的时间间隔较短,本次比赛特设立年龄一组和预备组的《2012-2018年健美操运动员规定动作》组,并与新规定动作组分别排列名次。参赛运动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赛组别,也可同时参加新旧两组规定动作的比赛。
报名时,请注明组别。如:年龄一组(2019-2021);年龄一组(2012-2018)。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补充通知的解释权归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
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