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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名额分配——体操
时间:2008-01-17 09:54:49 来源:
项目设置:

男子项目(8):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个人全能、团体

女子项目(6):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个人全能、团体

比赛类型:

团体和个人的资格赛 (Competition I)

全能决赛 (Competition II)

单项决赛 (Competition III)

团体赛 (Competition IV)

名额总数:

运动员人数:男女各98人。

资格分配办法:

资格取决于2007年体操世锦赛成绩。除了82-98名之外,其他名额全部分配给各国奥委会,而非运动员。

男子竞技体操产生资格办法:

1-72名:世锦赛团体前12名(12 x 6 运动员)

73-78名:世锦赛第13-15名(3 x 2 运动员)

79-81名:16-18名(3 x 1 运动员)

82-88名:除以上18支队之外的,个人全能排名最高的

89-94名:在1-88位都没有涉及,但获得世锦赛单项金牌的队员

95-97名:由国际体操联合会技术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分配。并遵循以下优先权:

1:确保东道主国家有一名成绩最好的运动员参赛(参加了2007世锦赛,且前94名当中不包含该名运动员)

2:确保每个洲都有一名运动员参赛(全能项目第一名)

98名:三方委员会根据规则和申请确定邀请名额。

女子竞技体操资格产生办法:

1–72 世锦赛团体前12名(12 x 6 运动员)

73-78 世锦赛第13-15名(3 x 2 运动员)

79-81 16-18名(3 x 1 运动员)

82–90 除以上18名之外的,个人全能排名最高的

91–94 在1-90位都没有涉及,但获得世锦赛单项金牌的队员

95–97 由国际体操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分配。并遵循以下优先权:

1. 确保东道主国家有一名成绩最好的运动员参赛(参加了2007世锦赛,且前94名当中不包含该名运动员)

2. 确保每个洲都有一名运动员参赛(全能项目第一名)

98 三方委员会根据规则和申请确定邀请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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