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操舞字[2014]6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管理办法》,推动我市体育舞蹈运动项目的开展,加强我市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队伍的建设,规范我
市体育舞蹈教师的从业行为,结合我市体育舞蹈运动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特制定《北京市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予以下发。
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管理办法》
附件2:北京市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
2014年7月11日
(联系人:张雪涵; 联系电话:67013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