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表演时间:9:00-11:30及14:00-16.30每场10分钟;
2. 表演舞台规格3.5*7(单位:米),设备以现场提供为准,大会保留解释权;
3.表演队必须提前10分钟候场,如晚到五分钟以上,则本场取消,另外安排;
4.表演时间及顺序根据企业的回执在组委会安排后,盖章生效;
﹡大会组委会会尽量根据各参展商和俱乐部报名时间进行安排,如有变更大会组委会会尽快通知各表演组的负责人。以组委会最终确认时间为准
5. 建议参加表演的单位于7月26日下午15:00以后彩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请各参加单位将回执于2007年7月10日前传回组委会。
如果有任何疑问,请致电: (010)67160869-236 13911760587 杨小姐
特别说明——参展商:大会为参展商提供两次免费的表演机会,如需额外加场则需另外付费为500元/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