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7年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达标赛和表彰2006年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推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07-04-01 11:50:16 来源:中国健美操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部门,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北京体育大学及有关单位:
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达标活动自1999年在全国开展以来,达标人数已达20多万人次。为了积极配合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倡议,我中心在2007年将更加深入地开展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系列活动,此项活动已正式列入总局《2007年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体群字[2006]198号文件),请各地健美操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有关推广和组织工作。各地达标活动着重宣传“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请各省市健美操项目主管部门(健美操协会)将此通知转发各达标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达标赛组织形式:各基层单位根据本文要求和《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实施细则》组织本单位的达标赛,组织单位须通过地方体育局健美操主管部门报名,省市未统一开展的也可直接向中国健美操协会报名,并将达标人数报地方体育局健美操主管部门备案(各省市负责人及电话请登陆中国健美操网www.caa.net.cn)。
二、活动名称:各单位达标活动均冠以“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达标赛”名称。
三、达标赛时间、地点:在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具体时间各单位自定,可在本地区或本单位组织一次或多次达标赛。
四、达标赛内容: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第二套1-6级规定动作(2004年版)。
五、证书发放:凡通过各级锻炼标准者,由中国健美操协会发放统一的证书;各达标活动组织单位须通过地方体育局健美操主管部门统一订购证书,各单位所需证书需提前一个月预定,证书预定须通过银行汇入体操中心帐户(详见附件3,不接受邮局等任何其它形式的汇款)。
六、奖励:
2007年达标活动共设推广奖、特别奖、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奖4类奖项。
(一)凡在本年度达标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可申报“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推广奖”;其中达标人数达500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可推荐1人申报“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先进个人”。
(二)凡在本年度达标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可申报“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特别奖”并可获得8折优惠订购达标证书的奖励;其中可推荐1人申报“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先进个人”。
(三)凡在本年度组织所辖地区达标活动达1万人(内蒙、新疆、西藏、青海、宁夏、甘肃达5千人)的省市体育局健美操项目主管部门(健美操协会)可申报“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优秀组织奖”,并可获得优惠订购达标证书的奖励。
(四)申报:凡达到以上要求的单位均可申请各奖项,申报单位须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并经本省市体育局健美操项目主管部门盖章后,于2007年12月31日前报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健美操协会。
(五)表彰与颁奖:以上获奖单位和个人均在年终进行表彰,并分两批颁奖,第一批:在全国万人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大赛总决赛上颁发;第二批:12月31日后颁发。
七、报名:所有参加单位必须填写《组织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达标赛报名表》(附件3)经省市健美操项目主管部门(健美操协会)审核、备案,并于4月30日前报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健美操协会,没有组织和审批权的单位请附健美操等级裁判或指导员证书复印件。
八、备案:各地体育局健美操主管部门在2007年12月31日前须将本地区达标情况(附件8)报我中心。
九、2006年表彰:
2006年达标赛根据体操字(2006)57号文件《关于颁发2005年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推广奖和组织2006年达标赛的通知》精神,经审核批准,全国共有50个单位、26位获得“2006年度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推广奖和先进个人”,全年达标人数约8万人,现将获奖单位名单发给你们(奖牌直接颁发给各获奖单位和个人)。
二ОО七年二月六日 【收藏此页】【打印】【关闭】